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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规科工作职责

2018-04-26    

  1、负责协助局领导和地方政府对县(市、区)统计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管理、提出任免建议,协助省局对省属调查监测中心干部进行管理;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统计系统年报、地方部门的人事、工资、编制、组织、教育等年报工作;

  4、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督促和检查;

  5、负责协调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培训、考试、发证等项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好职称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审查、考前培训、考场纪律等项工作;负责本局有关人事、教育、职称等方面的工作。

7、负责组织组织统计普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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