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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职责

2018-04-26    

临汾市统计局,正处级建制,为临汾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市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市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三)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个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鱼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月报、季报、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景气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全国各地统计资料,对市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研究。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九)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十一)统一管理市、县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技术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工作。

  (十二)受省统计局委托,协助管理省设在本市的山西省统计局临汾市调查监测中心。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报刊书籍出版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市府街1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联系方式:0357-2099337;0357-2099898

   负责人姓名:武耀忠 (临汾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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