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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2018-04-1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临汾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临汾市统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 临汾市统计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357-2099536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市府街11号,邮政编码:041000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临汾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本网站" 办事服务-办事流程(咨询热线)点“表格下载”栏目,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汾市统计局综合科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正确填写受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临汾市统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临汾市统计局综合科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

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或更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

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正式登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局职责权限范围,但本局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职责权限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局公开;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7、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局申请公开同一条信息,本单位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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