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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统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2025-07-10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审核内容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全市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和表述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二、信息审核流程

一)初审初校。由信息稿件撰写编辑人员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复审复校。由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负责,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时效、价值进行审核,同时要注意对字、词、句、统计数据、统计图表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三)终审终校。由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须经局长批准,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三、信息发布管理

“三审三校”后,首先由编辑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字;其次由科室(队、中心)信息员按要求上传到内网后台审核无误;最后经城调队(新闻中心)确认后准予发布。

一)栏目分工。局各科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做好内网内容的采集审核,“专题专栏”由相关科室(队、中心)负责,其余栏目由各科室(队、中心)根据工作分工共同负责提供内容。

二)信息发布。各县(市、区)发布信息,须经各县(市、区)局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确定专人上传到市局内网后台,县局信息的发布根据不同栏目由市局办公室和各专业科室分别负责发布。县市动态由办公室任晓霞负责;县情分析、县情信息由局各专业信息员负责;市局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信息由局城调队(新闻中心)负责;省局内网市动态、县动态由办公室任晓霞负责,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由城调队(新闻中心)负责;省局外网由城调队(新闻中心)负责。

四、信息责任考核

一)责任追究。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发布信息应准确无误,审签通过的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布,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在网站发布。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暂未公开的信息不得网上发布。凡违反规定,造成信息安全责任重大事故者,应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优。

二)信息考核。上网信息出现严重错误的视为无效信息,并对作者、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多次出现错误的年终考核给予扣分处理,按照差错频次,每出现一次错误分别扣作者、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各1分;对全年信息发布质量无差错、无事故的,根据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分别奖励科室信息员和科室负责人3至5分。

三)信息留存。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由各科(室)信息员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统一存档维护,做好备份保留,纸介版按发布日期打印留存在本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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