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

临汾市统计局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2018-07-09    

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信息包括在临汾统计信息网和临汾统计局内部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网站信息的安全管理 ,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包括本局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文件通知、统计文化、统计数据、统计法规、指标解释等。

第五条  以下内容不得发布:

1.按照保密规定,凡被确定为秘密等级以上各类文件、材料等;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3.可能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或可能产生社会消极影响的;

4.上级机关或有关领导明确要求不得公开的;

5.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实行信息编辑审查责任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查批准的信息任何人不得在网上进行发布。

第七条 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稿件的内容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发布。

第八条 局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对网络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第九条 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 加强对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


  

网站地图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统计局  

联系方式:0357-2099406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