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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狠抓落实,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牵头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局新闻中心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报工作,在信息发布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将统计信息工作任务细化到各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月通报报送情况,督促激励,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健全,全面推进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政务信息工作,制定完善了《临汾市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临汾市统计局文件属性审查和动态调整制度》《临汾市统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制度。秉持“服务、创新、开放”统计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深化内容,丰富形式。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及时做好各类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充分发挥“临汾统计在线”微信公众号、“临汾市统计局”微博平台作用,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精心编纂《临汾经济运行监测》《临汾统计资讯》《临汾市情概览2022》《临汾市统计年鉴2023》等统计产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统计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向人民群众交好账”实践活动,从统计角度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2023年市统计局外网共发布信息363条,其中通知公告140条;部门动态54条;统计信息56条;其他栏目113条;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统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在全省统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中位列第二;创新培训模式,陆续推出42期“统计微课堂”小视频,将课堂式漫灌转化为口袋式润化,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利用五经普网站、“临汾统计在线”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联合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联通短信开展线上宣传的同时,在公交车电子屏,临汾高铁站、高速口等人流集聚的地方专版线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奠定坚实基础;“临汾统计在线”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文章1081篇,在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月度50强榜单中月月有名,在全省各地市稳居第一;“临汾市统计局”微博发布信息1100篇,不断弘扬统计精神,充分发挥好舆论引导、凝聚力量,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工作,起到了积极宣传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统计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策与数据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宣传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解决,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切实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帮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统计工作。

三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广度,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统计宣传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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