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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古县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2021-09-08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古县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临统字〔2021〕30号

临汾市统计局各相关科(室、队、中心)、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队)、古县统计局、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临汾市统计局、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古县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8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古县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监督、信用支撑,服务我市全面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临汾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临双随机办〔20213号)、《临汾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临统字〔20189)和《2021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临统字〔202115 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对古县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抽查对象:古县统计调查对象10个,抽查比例为20.4% 。其中:工业4个、投资4个,批零住餐2个。

()检查时间:2021913--917日;

()检查事项:

临汾市统计局:

工业企业20211-6月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对象20211-6月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20211-6月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登记事项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

二、检查人员

按照分级管理、随机选派,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两局市级执法人员库中,随机确定。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工作。

()执法检查前,古县统计局、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务必于910日前通知本县网络直报单位,准备营业执照、单位公章及检查所需的统计报表和有关财务会计等原始资料,并通知各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财务人员和统计员积极配合和支持市局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三)检查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采取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监管措施,检查过程中有存在违法行为的,由市统计局立案查处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立案查处。

()检查结束后,应当填写现场检查登记表等,并由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做好见证记录。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临汾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抽查检查中的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保证执法质量和效果。

()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扎实做好抽查结果公示,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依法公示,确保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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