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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汾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10    

中共临汾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11月15日,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了巡察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7个问题,市统计局制定了48条整改措施。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4个正在整改中,将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在防范数据造假、弄虚作假上发力不足”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不够全面深入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二是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统计督察工作。目前,市一级暂时没有权限开展统计督察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全省统计督察工作部署做好配合落实工作。

(2)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临汾市统计局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扎实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

二是下发并严格落实《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按季度督促县级统计机构、市局各科室定期梳理报告,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

2.关于“宏观视野不够开阔,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1)统计分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不够紧密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着眼长远规划,在常规分析的基础上,加强本地区、本地区与周边地区行业对比、地区对比性分析以及综合性、全局性、宏观性分析。每月按时组织撰写临汾市经济运行情况及分专业、分领域分析。围绕“三大板块”协同发展、开发区建设、产业链、专业镇等,站在全市的高度开展深入分析,完成了《永和县与右玉县产业及主要指标对比情况》,组织撰写了《临汾市与运城市农业总量对比分析》《临汾市与运城市消费市场对比分析》。

二是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打造兼具专业水平和参考价值的系列分析报告。完成了《2022年临汾市水果典型调查报告》。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热点,撰写了《临汾市氢能发展路径探究》以及《临汾市煤炭业运行现状及走势分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背景下临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开展了全局统计信息写作竞赛活动。

三是坚持每月统计分析例会制度,提高专业分析的质量和深度。1-6月共召开月度分析例会4次,形成临汾经济运行监测报告4期,收录分析报告21篇。紧盯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做好数据解读,4月份发布了临汾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围绕公报同步解读,形成9篇报告。

(2)眼界不够宽,服务“双城”建设不够全面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调研方案,深入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及时掌握重要行业、市场主体、重大项目运行推进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信息服务。

二是紧盯“双城”建设,细化工业、贸易、投资、能源、服务业等领域统计监测内容,完善指标监测体系,全面掌握新情况新变化。

三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利用数据资源,及时对相关行业走势进行预测预判,准确分析各领域新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情况变化。编印临汾市经济运行监测4期。

(3)对事关经济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分析深度不够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我市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等领域经济运行重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对于调研发现的具有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是强化对各领域经济发展深度和广度的分析。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决策参考。结合临汾实际,着手准备《临汾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调研报告》;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分析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做到事前预警,及时提供决策参考;聚焦贸经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撰写《临汾市商贸个体户经营恢复情况调研报告》,将调研发现的具有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全面从严的压力传导逐层递减,纠治统计行业不正之风成效不够明显

3.关于“核查机制不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抓而不实”的问题

(1)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把关不严,存在较大隐患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基层企业统计报表规范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统计法治宣讲宣传,提高报表单位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联合县级统计部门,2023年1-6月份先后组织了工业、能源、投资、科技等不同专业的业务培训,并同步将统计法治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培训课程。精心制作了涵盖工业、贸易、投资、农业、劳资、科技等专业内容的41期系列“统计微视频”,通过“临汾统计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陆续推出。派业务骨干赴尧都区、吉县、蒲县等进行GDP核算等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合力。严格依照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入库资料把关,针对申报入库的企业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收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提醒、指导、纠错,确保提高企业通过率。

二是报表期间坚持做到即报即审,特别是强化各专业主要指标之间的逻辑性、数据匹配性等审核,加强对数据异常企业的查询力度,通过平台审核、重点核查和现场核查等举措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2)主动作为不够,常态化核查制度还没有形成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分专业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明确各级数据质量核查责任,严格抓好落实执行。

二是明确各专业核查任务,加强实地核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就核查中发现的漏报、虚报等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检查。

三是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基层企业等自查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确保核查工作质量。在报表结束后对反馈不及时或者原因说明不清晰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要求立行立改,并随时开展抽查复查。

4.关于“统计执法不够严格有力,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执法力量薄弱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统计执法力量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县级统计执法力量。同时市局统筹协调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协助不足2人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全市统计法治业务骨干和分管统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进行了系统培训。

三是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

(2)案件查处程序不严谨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巡察指出的案卷资料存在的问题,已经于巡察开展期间进行了补充完善,已全部完善。

二是为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流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市统计局党组不断在提升执法专业能力上发力,专门邀请省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授课,重点讲解案件查处流程、文书书写等,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规范查处违法案件,归档文书资料。

三是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流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3)企业统计信用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尚未建立,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有缺失方面: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省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同时,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信息在市统计局外网进行公示,并及时推送至信用管理平台开展联合惩戒。截止2023年5月,已公示违法企业31家,信用修复12家。

5.关于“派驻监督质效不够高,落实政治监督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偏差,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应对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是健全、更新了市统计局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是通过参加市统计局班子会议,了解掌握其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是同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广泛谈心谈话;开展实地调研、监督检查,以精准掌握市统计局政治生态和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监督重点抓的不够精准方面:

整改措施:

派驻纪检组将加强与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和主要业务科室部门的沟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全方位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学习统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部署不够及时深入,日常监督的触角延伸不够宽方面:

整改措施:

把统计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列入纪检监察组学习内容,确保在进行统计监督中紧跟工作实际,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提升监督质效。

三、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还不到位

6.关于“干部配备有缺失,机构改革仍未及时理顺”的问题

(1)中层干部配备严重不足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科级干部岗位空缺配备有关事项。

二是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山西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配齐配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科级空缺职位。

(2)临汾市城市调查队、临汾市农村调查队以及县(市、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的业务和人员并未实际整合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完成对原17个县(市、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人员编制划转到东、西、南、北、中5个区域调查监测中心,并对划转后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设置。

二是计划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区域范围内,设定挂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选拔相关负责人,并根据文件要求对其他人员进行定岗定责。

三是制定和完善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人员管理办法、领导班子包联县(市、区)统计工作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是将现有的、符合条件的参公干部交流到公务员队伍中。

7.关于“工作合力不够强,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1)内部工作衔接不够紧密顺畅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有效衔接工作制度,各专业在报表审核和实地核查中,对发现统计违法线索,及时向人法科移交。

二是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2022年执法检查发现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结合各专业线索移交和常态化执法安排开展执法检查。

(2)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与农业、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筛选并动态监测符合各专业入库标准的单位,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互动,深入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以及样本单位及基层行业部门,进行业务交流和相关统计法律宣讲,提供统计指导服务。

二是规范部门数据共享流程,依法公布统计数据,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3)培训学习效果不够好方面: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现场培训、课件培训、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培训质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尤其是企业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督促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积极与组织部和编办沟通,充实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稳定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入企服务,强化对企业统计业务的面对面指导。结合数据质量核查、项目核查等,同步开展对企业统计人员的现场培训指导,同时,利用微信、QQ等线上联系方式,及时指导基层企业解决在统计业务上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全面提质提速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7-2099898;电子邮箱:lfstjjbgs@163.com。

中共临汾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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