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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

2024-08-15    

临汾市统计局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通知

临统函[2024]23号

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统计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统计公开透明,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市统计局决定于9月中下旬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本届开放日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用统计数据反映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统计部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果,努力扩大统计开放日影响力,不断凝聚认同、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合力。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职责使命,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统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扎实举措,用数据讲好临汾经济发展故事,坚决唱响经济光明论。

二、精心统筹策划,创新宣传形式

各县(市、区)要围绕本届开放日主题,精心策划组织,立足统计职能,发挥统计特色,用好统计数据,展现分析优势;要结合本地发展亮点和特色,有效展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统计现代化改革举措,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临汾篇章和推进统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创新形式,统筹使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借助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开展多样化立体化的宣传,积极提升统计开放日传播效果。

三、严格遵守纪律,重内容重实效

各县(市、区)举办开放日活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避免活动形式娱乐化、庸俗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创新的同时,注重活动和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宣传和展示内容的审核把关,避免出现负面舆情,维护统计新闻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上下联动,汇聚宣传合力

各县(市、区)要按照临汾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打造立体宣传格局,增强宣传聚合力,上下联动、协同配合,为确保我市开放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举办一次现场宣传。9月20日上午,市县两级要积极组织在户外举办的“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通过摆放75周年成就展板、统计法宣传展板、发放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临汾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拉册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使社会公众与统计“零距离”接触。

(二)开展一次统计服务。9月20日前后,市县两级可以采用“进部门、入企业、到乡镇”等方式,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等统计知识,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企业和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

(三)进行一次特色宣传。开放日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办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如文艺表演、演讲比赛、书法和绘画展览、知识竞赛、学习统计系统先进事迹、诵读统计诗歌等各具特色的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国统计开放日”的社会影响,加强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开放日活动结束后2日内向市统计局新闻中心上报图文并茂的工作动态和简讯,并于9月22日前将开展活动总结上报到市统计局云盘—城调队—资料上报—2024年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资料上报文件夹内。为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9月13日前将联系人上报市统计局新闻中心。

联系人:徐慧敏

联系电话:13753746650                      

临汾市统计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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