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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统计局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2024-11-08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统计法》修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11月7日,临汾市统计局举办第八期统计基本能力提升培训暨新修改的《统计法》专题学习。

培训从《统计法》的发展历程入手,重点讲解《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详细阐述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将修改前后的《统计法》进行了详细对比,从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共享和完善法律责任规定七个方面,共同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新增3条和修改21条内容。同时,进一步强调了新修改《统计法》中规定的统计法律底线--“15个不得”及触碰法律底线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强化了全局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统计法治基础,使统计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下一步,市统计局将聚焦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开展宣传,推动、引导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和义务,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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